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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恶意遗弃 不履行同居之义务 怎么做

青海捐卵 2年前 (2022-04-19) 0 2985

___ 请原谅我另开一个空站, 请认出我的妈妈不要说出来 ____

朋友们

我有先爬文了一下

但还是有些不清楚

请问 :

@ 想诉请 需要多久时间才可以, 2天? 3天? 1个月? 2个月 ?

@ 要先去警察局报 吗 ? 我打电话也都不接 怎么做_img_1">

@ 明明爸爸都没照顾小孩, "责任"就不用谈了, 金钱上也没支付; 可是, 平日奶粉 尿布 保母 费用等等的都是用现金 (我在南部), 怎么去証明都是我支付的呢 ?

@ 要请律师吧 ? 我猜 只是手头很紧, 支付平日生活/小孩费用等等都只能勉强得打平(偶尔也靠刷卡), 也没有外援 , 很犹豫, 要多少钱呢 ?

这是家丑吧

看前阵子大家对可乐妈妈的帮忙

我想了好久好久

孩子的爸就不多说了, 也没什么益处, 心冷了, 更没什么好说

如果我只能面对的话, 我想要专心过自己的生活, 把小孩带好, 不要再有任何的枝枝节节, 不要有吵架/纷争/恶言, 我想要有平静的生活, 苦没关係, 我的孩子有爱, 我们一定会一起走过来的

目前, 我想要先逼他出面, 赶快签字, 因为, 再有其他问题产生, 我真的会受不了

我再也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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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should be happy July should be happy

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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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馒头的爱水妈咪♡╯ ╭♡小馒头的爱水妈咪♡╯

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的十个请求理由之外,民法第1052条的第二项规定: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这条规定是民国七十四年修正的民法亲属篇,就是所谓的破绽主义,拟补前项规定的十个理由不足之处,在十个理由中未列举者,只要达要难以维繫的程度即可向法院请求。

● 怎样的事件能适用

  这一项条款适用的较为广泛,最常发生的情况是分居!

  有案例因已分居长达三~数十年,婚姻的名分已然名存实亡,实在没有维繫的必要,以前却苦于无法请求离婚!虽然我国的分居法并未通过,然已有法官认定分居约三~五年以上,即可判定离婚,不过,需端看审理的法官对此是否认定为无维繫婚姻之必要的情境。

其他的行为,若您的状况虽有离婚十项理由的数项处境,却不至于如此严重时,单项虽无法构成离婚事由,但累积其不堪的处境,却也是可以尝试的方法。

民法第1052条规定:夫妻之一方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可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遗弃罪」在刑法上的定义的对象是「遗弃无自救之人」,方使视为遗弃,若配偶不负担家计时,造成您或您的家人(小孩、父母等)无力生活且会致命者,才属于此範围。在法律上,个人在约16岁以上,就被视为有打工能力,所以一般妇女即便是无工作技能的人,也被视为应寻找工作,有自我扶养的能力。

  因此,在经济上的恶意遗弃,需达成遗弃使人造成无法维繫生命的程度才算。

另外,虽然无法达成恶意遗弃诉请离婚的结果,但您仍可以要求先生给付过去为给付及现在持续中的生活费,而您最好提出每月家庭生活支出的清单比较有利,否则法官的判决标準约在一月8000至10000元整。

●行为上的恶意遗弃

  另一种「遗弃」是指同居义务的不履行的意思。

在法条上「恶意」之意是指「故意」或「害意」的意思,即当事人有积极的使遗弃的发生,形成恶意遗弃的主观要件,如:拒绝同居,而工作等正当理由不在此限。法条内「继续状态中」,必须呈现继续状态的样貌。

积极的遗弃如何测量、评估呢?

1 向法院请求配偶回来履行同居之义务。

2 胜诉----可能的结果(PS请求同居义务基本上一定会胜诉)

(1) 配偶回来同居(即无法以此理由请求离婚)

(2) 配偶还是不回家(请再看后续)

3 配偶还是不回家,约六个月后----以「恶意遗弃且继续持续中」理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一般来说要是照这种程序申请法院才会受理吧!

否则会被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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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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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should be happy July should be happy

谢谢 <╭♡小馒头的爱水妈妈♡╯ >

意思是, 因为我可以自己养小孩, 所以我应该继续忍受这样的日子

一定要被暴力对待才可以出头天 ???

天啊

或者, 我可以用小孩的名义来申请 <不履行同居 抚养的义务 > ?

还有, 要先报<失蹤>吗 ?

有没有人可以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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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should be happy July should be happy

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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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 玲珑

我不懂法律但我的建议

1)去警察局报失蹤人口-看警察受不受理

2)当你去买奶粉尿布时用刷卡保母费用转帐

3)到法院"免费谘询"窗口问法律常识

这样就不用请律师

4)让社工或家扶中心介入

当妳询问时专业的人员会告诉你什么情况下能成立

妳可就事实的部份提出"实质证据"

"证人"和"证物"是最实质的

其他都是口说无凭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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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玟的奶妈 宝贝玟的奶妈

参考

不履行同居义务vs恶意遗弃

阿丽与阿宽结婚3年,两人有一个女儿小莹2岁。阿宽长期以来没有稳定的工作,更不愿意负担任何家庭责任,直到去年底阿宽突然间离家出走,阿丽完全无法连络上先生,甚至连阿宽的家人也都不知他的去处。阿丽目前独自扶养小莹,因为父母亲都已过世,而哥哥跟弟弟已有自己的家庭且经济状况又有限,无法实际帮助阿丽,使得阿丽现在因为要照顾小莹必须离开会计的工作。加上阿丽因为不是单亲身分无法申请相关的经济补助,生活陷入困难,又不知该用什么方法跟阿宽离婚?

民法第1002条规定夫妻之住所由双方共同协议之,未协议或协议不成时可以声请法院裁定。在法院裁定前,会以共同户籍地来推定夫妻之住所。另民法第1001条规定夫妻互相负有同居的义务,即夫妻应居住在一起,但有不能同居之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所谓有不能同居的正当理由,例如外出工作、就学或双方协议而短期分居时,或因不堪配偶虐待逃离家时,就不在此条的限制。如果有一方无故离家时,他方可以请求对方回家履行同居义务,如果仍不愿回家可以向法院提出履行同居义务之诉讼。因为阿宽在没有正当理由下离家,阿丽可以请求回家履行同居义务。

民法第1052条规定:夫妻之一方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可向法院诉请离婚。若夫妻之一方无故离家,另一方就可以先请求履行同居义务,如果仍然不履行即可以「恶意遗弃」的理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条上的「恶意」是指故意的意思,即当事人故意的使遗弃的状况发生,且必须在持续的状况中,才构成恶意遗弃的条件。因此法律实务上当他方向另一方提出履行同居义务的请求后且获胜诉判决确定,另一方如仍不履行同居义务,此时就可以以「恶意遗弃且继续持续中」的理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根据以上的条文说明之后,阿丽可以先向当地的派出所报失蹤并到法院购买诉状,準备户籍誊本并蒐集相关物证(如报案单)及人证(邻居或孩子),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义务之诉,法院会判决阿宽必须回家履行同居义务,之后阿宽如仍未履行同居义务,阿丽即可以以恶意遗弃之理由向法院诉请离婚。阿丽因此处理了婚姻上的法律问题,也同时可以以单亲身份向社会局申请经济补助,解决生活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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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妈妈!!@@

你很勇敢的站出来了!

我其实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我才了解比较多

但是我也许帮不上妳的忙吧

实际一点你先拨打113电话告诉113社工情况然后跟他问法律谘询的电话

他一定会告诉你你就不用白跑法院一趟

在问完法律后你在决定好你的方向

想离婚就拿出多一点证据出来让自己能打赢这场胜战

我法律谘询我就单单这一问题我就跑了将近5-7各地方询问了

地方法院律师派点出巡法律询扶晚晴协会私人律师警察局派出所

所以我都先把我的问题列下来!我都全部问过在看每个人回答如何

自己在统一做总和!!看如何说会对自己比较有利

因为我表达能力比较差,所以收集各方面的人的回答再做总和

还有我也会跑书局找法律百科全书= =了解法律简易书籍等等

大略找一下重点了解那些事情是夫妻间没达到该履行的义务

也甚至违反到夫妻间的合谐不管是性,生活起居,思想,金钱,言语辱骂,精神虐待,很多只要违反到法律对你有保障的你都要记下重点

希望你也能加油!因为我目前事情看似告一段落其实还没结束

雨天过后就是晴天了,暴风雨也会有停止的一天

别害怕别担心!宝宝H很多妈妈会陪着你她们都很好也会安慰着你鼓励你

因为我就是各位妈妈救回来的

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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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象方程式 异象方程式

我跟你一样

对方不付生活费

有姊妹建议去法院申请支付命令

打电话到晚情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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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宝贝YUMI的婷麻咪~* *~母乳宝贝YUMI的婷麻咪~*

或者, 我可以用小孩的名义来申请 <不履行同居 抚养的义务 > ?

还有, 要先报<失蹤>吗 ?

有没有人可以帮帮我 ?

以小孩名义来申请胜算不大因为如你之前版妈妈说的不履行同居顶多就是叫他回来跟你同居至于抚养就如前面妈妈说的除非有威胁到生命因为小孩还有你报失蹤要是你以后他还是这样给你拖这方面就是你的证据所以一定要赶快报失蹤

@ 明明爸爸都没照顾小孩, "责任"就不用谈了, 金钱上也没支付; 可是, 平日奶粉 尿布 保母 费用等等的都是用现金 (我在南部), 怎么去証明都是我支付的呢 ?

平日你付这些钱时有收据店面几乎都有摄影机也可以请保母作证这些都是对你有利的

@ 要请律师吧 ? 我猜 只是手头很紧, 支付平日生活/小孩费用等等都只能勉强得打平(偶尔也靠刷卡), 也没有外援 , 很犹豫, 要多少钱呢 ?

你可以去网路上找找律师说明你的状况他会给你意见费用的话是看你是要请律师出面帮你打还是律师帮你写状纸你自己去法院价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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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妈妈妈妈来来来

点这网址你也可以询问这各妈妈

希望对你有帮助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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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梨 凤梨

好东西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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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兜小猪 麦兜小猪

我想问一下妈妈 你知道人在哪里吗 如果知道我们会有办法让他出庭

基本上 有人証可以证明他都不在家时间有多久

你所付出的生活费 其实你统筹几个月做证明就可以了

有证据 他说甚么都没用

可以来我家 我会尽全力帮你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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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可乐跟小P重新过日子烂人滚去旁边堆沙

妈妈我很担心你

事情处理的如何了呢

要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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